本篇阅读赏析名为:方孝儒《指喻》古文阅读标准答案及原文译文解析,是由普贤居文化网从海量的中小学考试试题中精选而来,为广大师生和古文爱好者提供标准答案和翻译解析。以下为正文内容。
方孝儒《指喻》
浦阳[1]郑君仲辨,其容阗然,其色渥然,其气充然,未尝有疾也。左手之拇有疹[5]焉,隆起而粟[6]。君疑之,以示人,人大笑,以为不足患。既三日,聚而如钱。忧之滋甚,又以示人,笑者如初。又三日,拇指大盈握[7],近拇之指皆为之痛,若剟[8]刺状,肢体心膂[9]无不病者。惧而谋诸医,医视之,惊曰:“此疾之奇者,虽病在指,其实一身病也,不速治,且能伤身。然始发之时,终日可愈;三日,越旬可愈;今疾且成,已非三月不能瘳[10]。终日可愈,艾可治也;越旬而愈,药可治也;至于既成,甚将延乎肝膈[11],否亦将为[12]一臂之忧。非有以御其内,其势不止;非有以治其外,疾未易为也。”君[13]从其言,日服汤剂,而傅[14]以善药,果至二月而后瘳,三月而神色始复。
余因是思之:天下之事,常发于至微,而终为大患;始以为不足治,而终至于不可为。当其易也,惜旦夕之力,忽之而不顾;及其既成也,积岁月,疲思虑,而仅克之,如此指者多矣。
(选自方孝孺《逊志斋集》)
【注释】
[1]浦阳:唐时设浦阳县,五代吴越改名浦江,今属浙江金华市。[2]阗(tián)然:丰满的样子。[3]渥(wò)然:红润的样子。[4]充然:充盛的样子。[5]疹(zhěn):皮肤上起的红色小颗粒。[6]粟:谓小米粒那么大。[7]握:四寸为一握[8]剟(duō)刺:亦作“刺剟”,即刺的意思。[9]膂(lǚ):脊梁骨。[10]瘳(chōu):病愈。[11]肝膈(gé):肝脏和膈膜,这里泛指人体的内脏。[12]为:治。[13]君:指郑君仲辨。[14]傅:涂
阅读训练
1.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解释错误的两项是( )
A.惧而谋诸医(谋划) B.甚将延乎肝膈(蔓延)
C.疾未易为之(变换) D.积岁月,疲思虑,而仅克之(消除)
2.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意思相同的两项是( )
A.日服汤剂,而傅以善药 徐以杓酌油沥之
B.不速治,且能伤身 北山愚公者,年且九十
C.虽病在指,其实一身病也 虽人有百手,首有百指
D.终日而愈,艾可治也 彼三晋之兵,素悍勇而轻齐
3.下列句子中加点的“之”,解释错误的一项是( )
A.忧之滋甚,又以示人(指代“拇指疾患”)
B.余因是思之(指代“引发的道理”)
C.惜旦夕之力,忽之而不顾(指代“各种疾病”)
D.积岁月,疲思虑,而仅克之(指代“祸患”)
4.用现代汉语写出下列句子的意思。
① 君疑之,以示人,人大笑,以为不足患。
② 始以为不足治,而终至于不可为。
5.本文写郑君医治拇指疾患一事是为了说明一个什么道理?请用自己的话简要回答。
参考答案:
1.AC
2.AB
3.C
4.①郑君不能确定它是什么,把它给别人看,看的人大笑,认为不值得担忧。②开始认为不值得整治,最终到了不能够整治。
5.世上的事情,常起于极细小的地方,但不加关注,就可能酿成无可挽救的大祸。
【文学常识】
方孝孺,字希直,一字希古,别号逊志,人称正学先生。明代浙江宁海人。幼时好学,长大后师从宋濂,常以明王道、致太平为己任。1392年(洪武二十五年),任汉中府学教授,蜀王聘为世子老师。惠帝即位后,召为翰林侍讲,次年迁侍讲学士,后改文学博士,主持编纂《太祖实录》、《类要》。燕王朱棣发动“靖难之役”,他多次为建文帝谋划对策。后来朱棣引兵攻入京师,授笔给方孝孺起草登极诏书,方孝孺不从,掷笔于地,边哭边骂,于是被杀,共被诛灭十族,死者八百七十余人。他主张为文“道明而辞达”。其文醇深雄迈,每写出一篇,人们争相传诵。著有《逊志斋集》。
【译文】
浦阳县有位青年名郑仲辨,他的身体强壮,面色红润,精神充沛,从来没有生过病!一天,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个疹斑,肿起来像米粒一般大,郑君对此感到疑惑,给别人看,看的人哈哈大笑,认为不值得担忧,过了三天,疹粒肿得像铜钱那般大,他更为担忧,又拿给人看,看得人像以前一样笑他。又过了三天,拇指肿得像拳头那般大,靠近拇指的指头,都被它牵引得疼痛起来,好像割刺一般,四肢心脏及背脊骨没有不受痛的。郑君心中害怕,就去设法寻求医生,医生看了,吃惊地说:“这是奇特难治的病,虽然病在指头上,其实成了影响全身的病了,不赶快治疗,将会丧失生命。可是刚开始发病的时候,一天就可治好,发病三天以后,要超过十天才能治好;现在病已经形成了,不到三个月不能治愈。一天治得好,用艾草就可以了!过十天要治得好,用药草才可。到成了重病时,甚至会蔓延到肝脏、横隔膜,不然也可能有一只手臂残废。除非能从内部治它,否则病势不会停止,不设法从外面来治疗,病就不容易治好!”郑君听从他的话,每天内服汤药,又外涂有效的良药。果然到两个月后就好了,三个月后精神脸色才复原。
我因此想到:天下的事故,通常发生在极为细微,隐而不显的地方,最后成为莫大的祸患。最初认为不值得处理,可是最后会变成没有办法处理的地步。当初发生,容易处理时,往往吝惜那些细微的精力,轻忽它而不加顾虑,等到祸患形成了,花费很长的时间,用尽了脑筋,精疲力竭,才仅仅能把这祸患克服。天下像这拇指的人太多了!
【简析】
这篇文章选自《逊志斋集》卷六,文章以一位健壮的人,因手指上生了一个小疹子,不及时求医,差些送命的事为例,说明天下的事,“常发于至微”,若不防微杜渐,将成大患而不可收拾。而国家在“疲敝之余”,加上官吏的“戕摩剥削”,更加速了这一危险。文章以小见大,引喻恰切,娓娓而谈,颇有警世作用。
【启发】
防微杜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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